无花果:伊斯兰的政治立场(10)
堕胎、同性恋与禁酒
再比如堕胎问题,现代各国法律也未完全达成一致,多数基督教国家和伊斯兰国家明确反对堕胎,但又有女权主义者认为是干涉了她们的自由,至于无神论国家,则完全根据自己的需要。搞计划生育的时候,人人都得堕胎,当需要韭菜的时候,则会禁止堕胎。伊斯兰法律是反对堕胎的,因为伊斯兰禁止杀害生命,也禁止杀害孩子。“你们不可因为穷困而杀害自己的儿女,我会恩养你们和他们。”(《古兰经》6:151)但是,如果怀孕是非正常情况,比如强奸致孕,违背女性意志,则应允许堕胎,有的怀孕会威胁到孕妇的生命,则也是可以的,因为两害取其轻,这是根据伊斯兰的择优原则(伊斯提哈桑)。
再比如同性恋问题,传统基督教社会是反对同性恋的,然而由于同性恋越来越泛滥,法律的底线越来越让步,最终很多国家竟然允许了同性婚姻。《古兰经》禁止同性恋:你们的女人,若犯下淫行,当从你们之中找出四个证人来为她们作证,如果证人已经证实,你们就把她们留在家里终其一生,或者有待真主为她们另谋出路。(《古兰经》4:15)你们若有人双双犯下淫行,就当将二人一同处罚。如果他俩悔过自新,你们可以放过他俩。真主确是宽恕者,大爱者。(《古兰经》4:16)
有人指出,这两段经文就是针对同性恋而言。前一段是针对女同,后一段则是针对男同,根据这两段经文,伊斯兰教对同性恋以及同性性行为者,采取的方式是管束,而不是鞭刑。
另外,还需要注意一点的是,同性恋和同性性行为是两回事,《古兰经》对于罗得的族人拦路劫掠男人进行肛交的行为,进行了严厉的谴责,他们最终受到了真主的刑罚而遭到毁灭。至于同性恋是一对一的恋情,虽有肛交等同性性行为,却不至于危害社会,因此很多人为他们辩护,争取合法化。他们说,同性恋是一种本能的行为,是先天之中就决定的病态行为,这些人生来就对异性不感兴趣,难道要强迫他们去喜欢异性吗?好,我们权且按照他们的理由,认为同性恋是一种先天性疾病,首先对待这些病人报以深深的同情,接下来,难道不应该对这些病人进行治疗,进行约束吗?在没有有效的药物治疗他们的同时,最起码不能任由他们大肆宣扬同性恋,甚至公开倡导同性恋吧?正如我们面对一个先天精神病的患者,我们可以采取治疗或者放弃治疗,但不能把他扔到大街上或者小区里,让他随意去破坏公共财物,或者随意去祸害别人的儿女吧?所以说,同性恋如果是先天疾病,那就不是你的错,然而出来祸害别人,肯定是不对了。人们对于疾病患者应该怜悯救助,而不是纵容其蔓延。因为有很多同性恋患者是后天被人诱导才产生了性取向问题,这和一些文化宣传以及畸形的性教育不无关系。另外同性性行为是一种原始的、粗鄙的行为,是把排泄器官当成性器官的做法,有报告指出黑猩猩之中也有同性性行为,当然,动物的同性性行为不能作为人类同性性行为的理由,因为人类既已进化为文明的物种,就应该告别粗鄙而原始的行为。同性性行为也被确认为艾滋病的根源,同性婚姻的蔓延也势必会造成人口的减少,因为他们的婚姻不是以生儿育女为目的的婚姻。
再比如禁酒问题,东西方各国对于饮酒行为都没有严格禁止,只有伊斯兰法是严格禁止的,《古兰经》要求信徒远离酗酒:“信众啊!饮酒、赌博、偶像、求签,只是一种污染,是来自邪魔的行为,所以你们当远离之,但愿你们成功。”(《古兰经》5:90)然而,具体到如何落实,各国还要根据不同的情况。在穆斯林占多数的民选政府,禁酒令会得到普遍的响应,完全可以一禁了之,但对于穆斯林和非穆参半的国家,禁酒令则只能对穆斯林有效,而非穆则不必禁止,因为禁酒令本来就是只要求信徒的。对于一些前苏联统治过的穆斯林国家,由于受前苏联宗教清洗的原因,很多穆斯林已经远离伊斯兰教,饮酒的比例相当高,这个时候则不宜一刀切的禁令,完全可以根据《古兰经》的降示过程,逐步分期限制饮酒,最终达到禁酒。
男女界限的掌握
伊斯兰法与世俗法的另外一个不同之处是要求男女保持一定界限,游泳池男女分开,礼拜区域男女分开,体育场馆男女分开,公交车非亲属男女分座,这些都是既符合传统,又符合人性的规定,也是对妇女的保护,都可以延续。因为伊斯兰禁止非亲属男女有肢体接触,即使公共场所也应该保持一定距离。伊斯兰教不仅与其他古代宗教一样禁止奸淫,而且禁止可能产生奸淫的一些途径,在罪恶发生之前首先就有防范措施,比如要求人们衣着端庄,禁止色情业,禁止色情网站和色情影视,这在今天似乎令人难以接受,因为我们生活的时代,已经不以此为耻,人们天天刷抖音快手,看美女如云,各类网红搔首弄姿,穿着暴露,用挑逗性的语言和表演来诱惑他人,赚取流量,获得打赏,如果一下子禁止,人们肯定接受不了。不过,在穆斯林国家,对穆斯林发布此类禁令,当属合情合理,对于非穆,则无须按照穆斯林的标准要求他们,只要他们没有当众宣淫,或者没有公开召妓,就让他们自由娱乐吧。
衣着端庄,作为《古兰经》上的一条命令,仅对于穆斯林有效,具体来说,在公共场合,当穿着宽松遮体的衣服,禁止袒胸露乳,在各自家中,身体的敏感部位也只能在至亲面前袒露,当然这些都只是建议,宗教法律也无法干预到每个人的家庭内部,这些建议的执行完全出于人们对宗教的自觉,而不可能进行强迫。
关于女性头巾问题,戴不戴头巾皆为自愿,拿伊朗为例,虽然强制戴头巾,但很多人并不情愿,而很多阿拉伯国家,比如埃及,则完全没有强制,反而大家都自觉戴头巾,马来西亚也是如此,作为一种古老的传统,我们应该对此保持尊重,不要强制任何人戴头巾,本来《古兰经》也没有此项要求。当然也不要强制任何人摘掉头巾,然而,令人遗憾的是,这个世界的很多国家,直到今天还在用强权剥夺人们的衣着服饰的自由,这是一种低级野蛮的霸凌行为。(待续)
所以你看,这就是你们绿绿们和现代文明最大的区别,也就是为什么你们那套路在中国洗不了任何人的脑,甚至子女的脑都洗不了了。现代文明的法律来自于各族群各阶级各阶层的互相博弈和妥协,然后基于这个博弈和妥协,由人让渡权利给政府以获得更高的利益和保护。
回复删除你要的东西是基于古兰经,事实上照白润生吴凡他们的意思,你还是个唯古兰经派,不听圣训的。